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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應寬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邪惡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我妻在家中無辜被惡警綁架、非法勞教,我因怕心嚴重,燒燬了大法書,並在單位的強迫下,寫下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現在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後悔莫及。嚴正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對自己的修煉和生命負責,抓緊時間精進,努力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煉者。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8/1962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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