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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苑淑英 零八年八月十六日,講真相時被舉報,被非法抓到派出所,被非法抄了家。它們搶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講法錄像、碟和沒發完的《九評》等資料。在筆錄簽名、劃押,照像。過後區檢察院又逼我簽字、劃押。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4/196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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