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王欣欣
曾替別人寫過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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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9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4/196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