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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金愛琴

    我是1997年1月得法的,由於平時沒有學法修心,99年6月中旬,我住進了醫院。99年7.20後,我住院回來要報銷藥費,單位領導說要寫“保證”才能報銷。為了報銷藥費,我寫了“不煉功”保證。縣委秘書讓我在採訪報導上簽名,我由於邪悟,就簽了名。這篇報導後來登在本地報紙上,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單位讓我交大法資料,我又交了許多大法書籍、大法錄像帶、錄音帶、師父法像等。2001年12月,在名利心的驅使下,為了能回單位上班,為討領導的歡心,我不惜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出賣了大法和師父,給邪惡寫了一封“感謝信”,在報紙上登出。2004年1月,我由於在幹事心的帶動下急於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單位領導又叫我寫“保證”,否則要處理我。由於怕心,我寫了一份“不煉功”的保證。2008年8月奧運前,單位領導叫我在奧運期間每天接電話。由於怕心,我又配合了。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6/196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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