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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奎雲 九九年九月,我聽信了別人的話,沒有思考,就把多本大法書及師父在濟南的講法帶、煉功帶燒了,太慚愧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第二天被押回街辦。惡人給我們灌尿湯,拳打腳踢折磨了一晝夜,我因承受不住,出賣了三個想到北京證實法而沒去的同修,使他們也受到迫害。師父慈悲,沒有落下我,給我機會走回來。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讓師父少操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6/196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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