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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爾芳 1999年7.22以後,迫於高壓,我交了一部份大法書,一套講法帶,一張法像,二枚法輪章。2000年4月,我們一起聽外地學員講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裡護法的事跡。公安知道後,我被隔離審查,在警察寫好的東西上簽了名,還在被審問時無意說出了外地弟子的事(當時外地弟子已安全離去)。我做了一個大法修煉者絕對不能做的事。我再也不能被邪惡利用了,我要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我要堅修法輪大法,跳出人來,做一個大法修煉者應該做的事,清除邪惡,向世人講清真相。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3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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