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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維茹 我於1997年7月得法,當大法遭到迫害時,兩次進京上訪。2000年1月29日,抓回當地看守所,非法拘留45天,在這期間,由於邪惡的迫害,丈夫與我離了婚,釋放後回到家中,由於執著心太重(“執著太重迷方向”--師父經文《心自明》)接受邪悟,又被非法拘留了3天,在“保證書”上簽了字,交了兩本書和磁帶,還影響了同修的精進,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痛悔不已,這是我的恥辱。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不符合大法的通通作廢,加倍彌補,洗清污點,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堂堂正正金剛不破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3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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