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謝旺民
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21/197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