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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興春 在看守所裡,由於自己的怕心寫了“保證書”,其實那不是我真心的“保證”。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堅修大法,維護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3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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