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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雲芳 我在勞教隊做了很多對不起師父的事,還寫了“悔過書”。從勞教隊回來後,還給派出所做了錦旗。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1982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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