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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清欽 我於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和八月份兩次去北京上訪,被邪惡帶回,拘留一次。出來時,我寫了“不煉了”,還聽了邪惡的話,把書交了一部份。在被關押在監獄期間,我也寫過“不煉了”。後來由於接受經文和資料,我被叫去公安局兩次,由於怕心,我又說自己“不煉了”,還燒了師父的經文。嚴正聲明:以上所寫、所說、所做之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認真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3/1982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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