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春蘭 奧運前,單位讓我在“不煉功”紙上簽字,我違心的簽了,後又寫上“要做個好人”,以為自己就可以繼續煉下去。這是怕心、正念不足的表現。嚴正聲明:我的簽字全部作廢。今後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給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3/19828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