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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順芝 我於1996年5月6日修煉法輪功。為證實大法,我於2000年6月21日上京,當晚被抓,在駐京辦非法關了兩天,被遣送回當地。在鎮派出所關了半天,當時鎮派出所所長等逼迫我寫保證書,我沒有配合,又叫我丈夫幫我寫,由於學法不深,對法的認識不足,屈服於邪惡的壓力,當我丈夫代我寫“保證書”時,我沒有反對,默認了。在2001年4月16日邪惡叫我交照片,填寫所謂的“劃句號”的表,我堅決反對,沒有與邪惡配合,邪惡之徒就藉故說我對他們態度不好,叫單位的校長從當月扣發工資,每月給120元生活費。在同年的6月份校長又把我丈夫叫到學校代我寫了一份“檢討書”,事隔幾日後我才知道。扣發的工資在同年的9月份才補發。 通過進一步學法後,我深刻的認識到這樣做的嚴重性,對不起我們偉大慈悲的師父,為此特提出嚴正聲明,所寫、所說、所蓋的手印等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刻苦學法、煉功,嚴格履行(嚴正聲明的)承諾,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作一個合格的堅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元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5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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