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淑英 我於98年8月份得法,由於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足,在99年7月份在派出所、單位的高壓下,違心寫下保證書並簽了字、交了三本大法書籍,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以前一直沒有嚴肅正確對待自己的錯誤、通過以後學法深刻的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現在聲明以前對大法不利不符合大法行為的一律作廢。珍惜師父給的這個機會、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彌補過失,緊跟正法進程,走正自己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58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