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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洪芝 我於2007年1月26日被非法綁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在高壓和情的帶動下,我違心的給邪惡寫了“我甚麼都不做了”,並說了“考慮”的話。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嚴格要求自己,堅修大法到底,做個真修弟子,跟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200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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