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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冉 我九八年幸得大法。邪惡在我家非法搜查時,我交給它們兩盤師父教功帶,邪惡問我“和誰一起去的北京”,我說出了母親。母親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回,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又寫了“不煉了”。在母親被邪惡迫害期間,又違心的在“刑事拘留書”上簽了我的名字,還說“不煉了”。鄭重聲明: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2001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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