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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瑞敏 九九年7.20後我被非法抓進看守所,被非法抄家。當時由於怕心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在非法抄家時沒有保護好大法書,被非法抄走了五本書、一張師父法像。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2001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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