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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虹

    九九年十一月,派出所戶籍把我叫到派出所洗腦班,當時說了對不起大法的話。九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初,我從北京上訪回來後,派出所又強迫我寫“不煉功,不上北京,不和同修接觸,不在外面煉功,只能在家煉的保證”。當時我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二零零零年期間,派出所及街辦又常騷擾我,叫我不煉功、不學大法,我交了一本《轉法輪》給它們。它們又逼迫我丈夫和兒子替我寫“不煉功、不看大法書的保證”。二零零一年我在一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後又非法把我送到看守所,並把我的一枚法輪章收了扔掉。一次真相資料沒發完就去買菜,結果包被小販拿去了,致使真相資料損失了。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4/20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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