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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秀芬

    在2008年奧運前,被派出所惡警從家中綁架。在看守所,惡劣的環境、邪惡的高壓使自己蒙生了怕心,違心的給邪惡簽了字,並默認邪惡對法輪功的誹謗。從黑窩出來後,反思自己,羞愧難當,時時都在受到良心的譴責。自己在難中不是向內找、修自己,同時證實大法的真實美好,而是人心泛起,一點都不想承受。在過關中沒有提高上來,卻給大法抹黑,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也使自己修煉走了彎路。通過這次教訓,自己知道沒有哪一件事是偶然的,都是對著自己這顆心來的。放不下自我,放不下人心,對法還不能堅定,太危險了。鄭重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4/20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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