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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藺秀花 我是一九九七年有幸得法的。到北京去證實法,在車站被惡警非法抓捕,叫我按手印、照像,在那時因怕心,我都順從了。二零零三年我出去貼不干膠,被舉報了,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當時因怕心,配合了邪惡。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在高壓迫害下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4/200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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