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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平琳 我在二零零九年元月九日,在超市和一同修給常人講真相、勸三退,被惡人舉報,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十天,雙方兒子交了保金,才把我們放回來。回來後在派出所惡警強迫下,違心的寫了“與大法決裂的保證書”。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所寫、所說的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4/200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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