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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登奎 2006年,我因學法不深,在怕心下,讓我弟弟把大法書燒了。2008年,當地邪警在我家中非法抄走手抄經文,把東西拿到單位。第二天,單位領導和單位邪警找我談話,讓我“保證不去北京,不能在家中在搜出大法的書和資料”,我當時答應了。做了不該做的事,非常對不起師父。現在嚴正聲明:以上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6/2002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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