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菊香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發真相資料時被邪惡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三個月後,因“病”被當地610和我村治安主任拉回來,帶到當地洗腦班,由於怕心,順從了邪惡,違心的寫了“不煉功、和師父決裂的保證書”。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6/20029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