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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小全 我在2005年被非法判刑,在監獄裡受盡了折磨,由於怕心,做了不該做的錯事。回家後,在外打工,放鬆了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於是我的人心一天比一天重,還用人類道德滑下來的標準衡量自己,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一天惡警知道我在學法輪功,於是它們就叫我到派出所去一下,登記了我的姓名和住址。叫我哥來,說是要我寫“保證”,因怕再吃苦,放不下名利情,我寫了東西。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7/2003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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