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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鳳蘭 二零零三年我被國保大隊綁架,並非法送勞教所。出來時,我簽字了。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與舊勢力徹底決裂。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7/2003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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