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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春美

    九九年七二零,江賊一夥利用手中的權力,掀起殘酷鎮壓法輪功的惡浪。我由於學法不深,悟性太差,用常人的狡猾心理認識這場對大法、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從而做了對師父、對大法犯罪的事。九九年八月份,主管部門辦洗腦班,我是單位的重點人物,丈夫單位也追究我煉功之事。在雙重壓力下,在常人的為私為我觀念的支配下,我企圖矇混過關保全自己,向邪惡低頭。我因女兒生孩子而請假,家人代我寫了“保證書”、“揭批書”等等。另外,在家人燒大法書時,我在怕心的控制下,還拿出幾本自己認為不重要的大法書給家人燒燬,以求得邪惡的放行。這是我對師父犯下的天大罪,我這是拿師父的慈悲當兒戲,我對不起為眾生操盡了心的慈悲偉大的師父和大法。我向大法、向師父認罪,並嚴正聲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決不走舊勢力安排的路,學法修心,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過錯,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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