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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紅枝 我修大法十年了,但是怕心、慾望心還是很重。2008年6月份,警察叫我簽字。到分局後,我的怕心又上來了,就簽了字。過了20天,我又被叫去,在怕心的作用下,違心的寫了“保證”,還被拘留了7天。後來我認識到就因為我有怕心和慾望心才會出事,我恨自己為甚麼一到關鍵時刻就念不正,還是學法不深,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造成的。嚴正聲明:我簽的字、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嚴格要求自己,多學法,學好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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