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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黃秀春

    2008年5月,我在趕集時和同修相遇,到同修家不到10鐘,惡警就翻牆進屋把我們抓到派出所。不到2小時,我兒子把我接回家,因為我丈夫和兒子都在派出所和公安局工作。到家後,我就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怕失去工作。在丈夫和兒子的逼迫下,我把大法書交了出來。我對不起老師、對不起大法,這是自己平時學法不深造成的。嚴正聲明:以上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作廢。從新做起,認真學法實修,回到正法中來,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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