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錢簡可 這次我去北京辦事,第一天晚上警察來查詢,第一句就問我還煉不煉,當時我還沒反應過來,就隨口說了句:“不煉了”。話一出口,我馬上意識到說錯話了,很後悔。這說明我修得還是不紮實,我要吸取這次教訓,更認真的學法,修去私心。嚴正聲明:我說的“不煉了”這句話作廢。認真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尊對我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1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