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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麗君

    九九年七二零時,中共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父親被勞教。我去見父親是,被要求必須在過道踩師父法像,要不不讓見。我還曾撕過經文,並代我媽媽寫過“不學不煉”的保證。現今我悟到自己大錯特錯了,悔恨萬分。嚴正聲明:當時所說、所做、所寫的都作廢。從新修煉,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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