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巨冬梅 邪黨“十六”大時,把我非法關進拘留所十八天。此後,本單位離退處每逢所謂的敏感日就要讓我去洗腦班,每次我都嚴詞拒絕。邪黨人員就背著我偷偷找我丈夫(未修煉法輪功),騙他代我簽名、簽字。他們誘騙他,嘴上說一套,紙上寫一套。因我丈夫不識字,不知道紙上寫的啥,再加上害怕我被迫害,就順從他們嘴上的意思簽了名。嚴正聲明:我丈夫代我簽的字一律作廢,因為那些都不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9/20046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