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琴 九九年七二零後,公安局邪惡之徒到我家,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當時我不寫。後來它們自己寫了,讓我按手印。迫於壓力,我配合了邪惡,按了手印。事後我悟到錯了,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我當時按的手印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9/20046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