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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一囡 2008年6月,派出所惡警對我家進行了非法抄家,並於半夜將我非法帶到派出所進行所謂的“詢問”,當時因怕心,我回答“不修煉”,並且對於惡警問的其它問題做了違心的回答和配合,在所謂的“筆錄”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和按下自己的手印。在此嚴正聲明:我違心的所說、所簽下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0/2005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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