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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吉康 前段時間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沒有做好三件事,受到了舊勢力的干擾迫害。2009年3月27日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由於放不下親情,在家人懇求和邪惡的壓力下,我違心的向邪惡妥協了,說了和寫了“保證書”等東西。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1/200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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