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雲 二零零八年夏天,我與同修去看守所給警察送真相光盤,因為當時怕心重,有常人問:“你倆都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我不是”。現在嚴正聲明:當時違背大法的所說、所寫全部作廢。相信師父,相信大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1/20061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