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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洪然

    2008年7月11日上午九點左右,邪惡的610,國保大隊、公安人員以及石亭鎮副鎮長、派出所等大約二十多人非法闖進我家,抄走了大法書,師父的講法錄像帶,大鍋等物品。並要非法綁架我,被邪惡的派出所人員帶到了鎮政府又配合鎮政府人員說出了自己的姓名和年齡,家庭情況,後又被帶到派出所由派出所人員帶到縣公安局門口等候,他們去辦拘留十五天的手續然後被送往拘留所到拘留所又配合拘留所人員登記了姓名、年齡、身體狀況並簽了字,給邪惡留下了證據,沒有悟到十五天的非法關押就是成認了邪惡的被害,在拘留所沒幾天鎮派出所邪惡人員又來逼迫我照像,說要非法勞教我一年半,我當時沒有配合,當場揭穿他們的陰謀,使兩個邪惡人員只好說不勞教你了,第二天把此事打電話告訴家人和親戚《支書》當時帶有人心,放不下兩個孩子又讓舊勢力鑽了空子,結果造成親戚拿錢走關係要回我的檔案資料(給了610主任1000元錢,國保大隊1000元錢,還請了他們二次飯,給了拘留所所長一條煙,)在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七天又被送縣洗腦班,進去後又配合邪惡人員登記了姓名、年齡,在洗腦班待了十八天才放回。回家後聽說我姐夫(支書)從大法弟子家借了3000元錢,我去要他不給還說剩下的給了610副主任300元,我現在悟到這一切都是由於自己沒有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沒有按照大法和師父的要求去做,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給大法和救度眾生帶來了很大損失,現嚴正聲明在非法關押期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2/200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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