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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隋春英 二零零八年九月中旬,我在同修家學法煉功時,遭到惡警的綁架,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這期間,由於正念不足,我沒守住心性,配合邪惡照了像、留了手印指紋。在獲得無罪釋放時,我又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在“釋放證明書”上簽了字,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通過認真向內找,我找到自己的執著心,主要是怕心,放不下生死,信師信法不堅定,沒有做到正念正行,歸根到底是學法不深造成的。嚴正聲明:以上在看守所所有違背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認真學法,精進實修,去掉怕心,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彌補自己的過錯和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2/2006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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