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暢如 在七二零期間,在單位領導的強制下,我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還交出了恩師的大法像、大法書籍等,這都完全不屬自願。嚴正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中,我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緊跟恩師,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2/20068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