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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芬 我在二零零零年三月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惡警非法關押二天二夜後被當地派出所押回。在它們問我“還煉不煉”時,我只說:“腰痛就煉,腰不痛就不煉。”又問我“再去不去北京”,我說:“不去了。”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610惡警叫我簽名,我就簽了。都是因怕心、私心,真是愧對師父。聲明:我以上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3/2007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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