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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賈芬煥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街道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非法抄走《明慧週刊》兩本、《憶師恩》兩本、mp3一個、光盤兩盤。由於怕心,未能講真相,在它們所做的筆錄上簽了名,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嚴正聲明:我當時給邪惡所簽的名作廢。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3/2007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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