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法香 2008年七月惡黨兩會前,鎮派出所惡警光天化日之下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兩天,在惡警的逼迫下照像、按手印、簽字,家屬去接我時,又替寫和說了一些違背大法的言行。在此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3/20078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