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蘭 我由於以前學法不精進,常人的觀念多,一九九九年七月江××和中共邪黨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時,頂不住壓力,向原單位和轄區派出所寫過“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其中有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言論。為逃避邪惡的非法搜查和迫害,我曾和家人一起銷毀過法輪大法的書籍和資料。我還多次勸兒子妥協未果。我對師父和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現在鄭重聲明:以上的背叛師父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新學法、煉功,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4/20085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