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芝 二零零四年,我因為信師信法不夠,走了邪惡安排的路,當時邪惡讓我簽字,抄寫它們寫的對師父不敬的話,我當時因為有怕心就簽了字。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8/20111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