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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飛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剛開始時,懼怕惡黨的媽媽要求我把《轉法輪》交出去,我把《轉法輪》藏到工作單位。為了讓媽媽相信我已把書銷毀了,我幼稚無知的把《轉法輪》中的師父法像、目錄及後面的荷花撕毀下來讓媽媽看,證明我已把書銷毀了。當時我是常人觀念,認為只要有《轉法輪》的具體內容就可以了。多年後,經同修提醒我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犯罪。嚴正聲明:以上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作廢。請師父原諒我,我要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愛護大法書籍。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9/2011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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