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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吉慶 我於2002年11月末離開勞教所回到家中。回家後由於常人心太重,學法不夠,正念不強,在以後的日子裡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也給邪惡簽了字。現在我深感痛悔,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今日特此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一個真正的大法修煉者,彌補所造成的損失,跟隨師尊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9/2011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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