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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振東 前幾年妻子被邪惡迫害,我和孩子在惡警的逼迫下不情願的做了對不起法輪大法師父的事,用腳踩了師父的法像。由於怕心不敢把大法書籍放在家中,把很多大法書籍放在了汽車站任由別人拿走。說過很多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話。後來,有幸得法,由於正念不足做了很多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事。在此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信師信法,堅修法輪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0/2012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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