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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澤蘭、賀盼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日我和我女兒去鄉鎮發真相資料,晚上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邪惡非法將我判刑三年六個月,我女兒被非法判三年,送到監獄迫害。在邪惡所謂的“攻堅班”,由於平時學法不紮實,經不住邪惡的折磨,寫了“四書”。零八年五月一號被迫寫信給地方610,還有平時寫了“思想匯報”等。聲明:我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0/2012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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