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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華 我是1996年冬看望兒子時喜得大法的。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時,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送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看守所。由於沒有認真學法,經不起邪惡的誘惑,寫了“三書”。提前釋放回來後,知道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再次去北京證實法,不幸在上火車時被乘警非法抓,再一次被非法關押、拘留兩個多月,又非法勞教兩年半。在黑窩,更進一步背叛大法,背叛師父,寫了“三書”、按了手印,還作“幫教”,真是苟且偷生。2006年回來後,放棄了修煉。怕的連被非法關押在市精神病醫院的兒子也不顧。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1/2013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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