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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芳 由於自己修的不夠紮實,被邪惡鑽了空子,於2008年5月28日被縣610非法綁架,關押在縣看守所3個月,後又被秘密非法送勞教所。由於法理不清,我一時糊塗,寫了“三書”,給大法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我後悔莫及,嚴正聲明:在被迫害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失,不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2/2013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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