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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修芬 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曾在家人代我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由於怕心,一直沒有發表聲明,現在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為了洗刷此事給我帶來的恥辱,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大法弟子,我嚴正聲明:我在“保證書”上的簽字作廢。今後我將繼續做好三件事,更多的救度世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2/2013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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